中國人民銀行官網1月15日消息,據宜銀罰字〔2021〕1號,四川珙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1。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2。未按照規定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備案;3。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4。占壓財政資金。

  人民銀行宜賓中支決定對其予以警告,并處單位罰款102.04萬元,分別處反洗錢分管副行長個人罰款1萬元、渠道運營部前總經理個人罰款1萬元、興豐支行行長個人罰款1萬元、洛亥支行行長個人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