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村日報記者 楊勇 唐小未

  15日,記者從簡陽市委宣傳部獲悉,該市查獲一起在禁漁期使用可視錨魚設備捕魚的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可視錨魚設備作業原理與禁用的延繩滾鉤耙刺相似,但捕魚效率更高、危害性更大。被省農業農村廳明確為禁用漁具,同時被明確為禁止使用的漁具還有單線多鉤類錨魚竿等。劉某的行為已觸犯與禁漁相關的法律法規。”簡陽市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執法人員介紹。

  1月8日,劉某在絳溪河簡城街道大葫村段使用可視錨魚設備捕魚時,被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組成的聯合檢查組當場擋獲。經調查,劉某使用的可視錨魚設備,由顯示屏、攝像頭、連接線、魚線、魚竿、線盤、錨魚鉤等組成。攝像頭位于魚鉤處,并與顯示屏相連。通過顯示屏監視釣鉤處魚類活動情況,發現魚類靠近快速收竿,將釣鉤刺穿魚類身體將魚捕獲。

  自2020年9月1日實施十年禁漁以來,簡陽創建聯動機制,實行110聯勤、部門聯動、鎮街聯合等方式,嚴厲打擊各種非法捕撈行為。壓實屬地監管責任,相關鎮(街道)開展常態化巡查,發現船、網及各種捕撈工具及時組織人員清理,發現水上作業捕撈及生產性垂釣、誘導性探魚垂釣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建立沱江河流域(簡陽、金堂、雁江交界水域)同步巡查執法機制,強化區(市)縣相鄰水域聯合執法。

  同時,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執法專項行動。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出動800余人次堅持常態化巡查,并設置非法捕撈電話舉報,環境社會參與監督,為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