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1月15日12時許,成都交警三分局通過視頻巡查發現一輛銀灰色小轎車行經至錦江區濱江東路一處人行橫道時,正好有一名行人在人行橫道上通行,該車駕駛員駕車由西向東行駛至該處時并沒有停車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反而在未減速的情況下以較快的車速通過該處人行橫道。分局隨即傳喚該車駕駛員羅某到三分局接受調查詢問。駕駛員羅某到分局后向民警表示當時確實是他本人駕駛的車輛,在駕駛車輛路過該處人行橫道時并未留意有行人通過。

  同時因為當時有急事,所以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就開過去了。今天通過警官的教育,確實意識到了沒有讓行人是自己的不對,以后他一定會停車避讓行人。交警三分局民警在告知其正確讓行的方式后也給予其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

  在此,成都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道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此外,在人行橫道前方都會有菱形的標示,意思就是提醒駕駛員前方有斑馬線,應當減速、禮讓。確保其他交通參與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圖片視頻由三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