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1月19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公告工作新聞發布會舉行。會上,編號為“2021第1號”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公告對外發布。記者獲悉,今后,省檢察院將通過省檢察院官網、官微或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定期發布檢察公告。

  為什么要發布檢察公告?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新聞發布會進行了解讀。

  “發布檢察公告是檢察工作和監督方式上的一次創新。”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檢察公告將重點發布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檢察專項工作情況,在全省具有示范性、引領性的典型案例,以及在推進社會治理、促進司法公正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文書和工作文件。該項工作一是為了方便當事人、群眾了解檢察案件和檢察工作情況;二是將重要的法律監督事項等“公之于眾”,借力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提升法律監督的質效,促進相關問題的整改;三是擴大檢務公開范圍,主動接受外部監督。

  本次發布的第1號檢察公告共有重要文件三份、檢察專項工作情況一項、法律監督案例兩件、檢察建議一件。三份文件分別聚焦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服務保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均為檢察機關近年來服務中心大局、保障民生民利的重要工作文件。兩件法律監督案例分別為峨眉山市檢察院辦理的“某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醫用器材立案監督案”;省檢察院辦理的“省某建筑有限公司與饒某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再審檢察建議案”。發布的檢察建議為省檢察院針對寄遞渠道毒品犯罪管理漏洞,向省郵政管理局制發的檢察建議。同時,該公告對四川檢察機關履行職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作了發布。

  “我注意到,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是此次檢察公告的重點,包括省檢察院出臺的‘川檢10條’、專項工作情況以及與民企相關的法律監督案例。這樣的發布彰顯了檢察機關接受社會監督的態度,讓公眾知道檢察機關能為社會做什么,做了什么,讓我們民營企業更安心。”發布會后,省人大代表、綿陽市企業家聯誼會會長陳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