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從2月1日起,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那么具體人群是哪些?如何繳費?享受待遇需要哪些條件?省醫療保障局對此進行了解讀。

  參保對象——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出《關于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通知》,參加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應當同步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按照單建統籌方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省本級參保人員納入試點范圍啟動時,可自愿選擇參加長期護理保險。

  值得注意的事,已經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不參加長期護理保險。

  繳費標準——

  長期護理保險費與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合并征收,通過個人繳費、單位繳費、財政補助等方式籌資。試點階段通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賬結構進行籌資,不新增個人及單位繳費。

  具體標準如下:

  40周歲(含)以下未退休人員:

  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單位為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個人賬戶劃轉費率0.1%;

  40周歲以上未退休人員:

  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單位為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個人賬戶劃轉費率0.2%;

  退休人員:

  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基數按按每人每月0.3%的費率劃撥,財政按0.1%的費率按年度進行補助。

  單建統籌人員個人繳費。

  單建統籌人員無個人賬戶,允許其自愿選擇個人繳費參加試點,個人繳費按統賬結合參保人員對應的個人賬戶劃撥標準,由個人自愿繳費參保,其中退休人員繳費基數按統賬結合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的最低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