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劉春華)從2月1日起,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近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出《關于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通知》,就參保對象、繳費標準等進行了明確。
2016年6月,國家在四川成都等全國15個城市和吉林、山東2個省份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在總結3年多的試點經驗基礎上,2020年9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印發《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列出了試點城市清單,要求試點城市在市域范圍內逐步實現基本醫保參保人群的整體試點,試點階段從職工基本醫保參保人員起步,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逐步擴大參保對象范圍。
成都市作為國家首批試點城市,試點以來取得明顯成效。而省本級參保單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有強烈參加試點的期盼和愿望。經過充分調研、科學測算和廣泛征求意見,經省、市政府同意,省醫保局聯合財政廳、省稅務局印發《關于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通知》,在不新增我省試點城市情況下,將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一納入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范圍。
2月1日起,按照成都市職工長期護理保險的制度框架、政策標準、管理辦法、經辦規程等運行實施,將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一納入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范圍,實現省、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在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失能等級評定、經辦管理、服務方式提供等方面完全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