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強
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多條公告,以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等為由,對當地六家水泥生產企業處以行政處罰。
根據公告,違反《反壟斷法》的六家當地水泥企業分別是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四川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峨勝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免予行政處罰,其余五家企業分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于2016年銷售額的1%-2%不等作為罰款。
據界面新聞統計,這六家企業累計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金額總計5931.13萬元。
《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包括固定或變更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銷售數量、分割銷售市場或者銷售數量等。
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鐘剛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這一水泥行業案件調查已經進行了多年,如今算是一個總結性的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水泥協會因組織行業經營者從事禁止的壟斷行為、違反《反壟斷法》第十六條,也遭到行政處罰。該協會被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50萬元罰款。
這也是國內相關水泥行業協會,首度因涉嫌壟斷遭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