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魏先生反應的問題后,四川在線記者向石橋鋪派出所戶籍科求證。工作人員稱,對于魏先生父親的情況,申領居住證后3個月可領取回執單,6個月才能拿到居住證。

  記者隨后致電德陽、眉山、南充、自貢等地多家派出所求證,相關工作人員均答復稱,對于這種情況,居住證辦理時間確為6個月。

 德陽市區一派出所內,一位大姐正在為孩子申領居住證  德陽市區一派出所內,一位大姐正在為孩子申領居住證 

  釋惑:申領居住證先登記“滿半年”

  屆時可“當場制作發放”

  多地派出所稱6個月才能拿證,這是否違反了相關規定?網上有此質疑的不止魏先生一人,不少網友吐槽:“居住證辦理時間太長了,好多事情被卡住”“居住證辦了2個多月,咋都辦不下來。”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會出現這樣的時間差,可能是因為魏先生等網友在辦理居住證時忽略了這個環節——

  原來,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申領居住證的條件為,“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我省在2016年配套發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居住證暫行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或‘一標三實’流動人口信息申報登記已滿半年”。

  對此,魏先生表示此前并不清楚還有這個要求,確實沒有為父親進行登記。

  在記者調查了解的過程中,不少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也主動提醒——

  暫住人口、流動人口應先帶上身份證,主動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進行登記;否則,即使物業能提供申領人半年以上當地合法居住證明,派出所也無法辦理居住證。

  石橋鋪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表示, 通常情況下, 登記滿6個月后,公民本人或代辦人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交驗身份證、照片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審驗通過后,當場即可制作發放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