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換皮不換芯的“大贏家”游戲
“人人”棋牌游戲系國內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發行權和運營權的軟件,邱某為該公司總經理。2017年2月,邱某利用職務便利取得“人人”棋牌游戲源代碼,通過他人分別設立兩家科技公司,對“人人”棋牌游戲進行換皮、加工后,更名為“大贏家”棋牌游戲。2017年8月,邱某從原公司離職,利用兩家科技公司上線運營“大贏家”棋牌游戲,運營期間,玩家充值金額達8200余萬元。
2017年12月,成都市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邱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并指定成都高新區檢察院辦理。辦案過程中,高新區檢察院通過工作促成邱某與原公司簽訂賠償協議。2018年7月,高新區檢察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邱某提起公訴。最后,法院判處邱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400萬元。
●檢察官說法
破解“換皮游戲”侵權困局
成都是全國首個國家網絡游戲動漫產業發展基地、全國第二個國家動漫游戲產業振興基地,是全國游戲產業的核心聚集地之一。成都市檢察院將該案交辦至高新區檢察院,形成上下聯動機制,多次組織討論,以“精辦”案件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新高度。
該案是對游戲源代碼“換皮”形成新游戲的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案件。高新區檢察院有意識建立以源代碼相似鑒定為核心的證據鏈,證實該游戲實質上并無邱某的智力成果,而是原始游戲的智力再現。當前,游戲“換皮”侵權多發,嚴重制約了行業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該案的成功辦理,無疑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充分展現了司法機關破解“換皮游戲”侵權困局的有益探索。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被害單位維權成本高,獲得賠償難。辦案過程中,高新區檢察院主動作為,促成邱某與被侵權公司簽訂賠償協議,邱某向其支付220萬元賠償款,并保證3年內不再從事與權利人直接或間接競爭的網絡游戲的研發和經營,取得了被侵權公司的諒解。
●典型意義
強化科技創新司法保護力度
該案屬于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跨省域、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該案的辦理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又幫助被害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體現了檢察機關對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重拳打擊態勢,強化了檢察機關對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力度,對該企業乃至全國游戲產業健康發展都起到了示范作用。
2020年4月,該案入選最高檢2019年度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案例三 >>>農民工傷殘就業補助金案件改判
2016年8月,審判機關判決不支持呂某要求某包裝廠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費用的訴訟請求。2017年4月,呂某向成都市檢察院申請民事再審檢察監督。
成都市檢察院調查核實發現,審判機關沒有對呂某承諾放棄賠償的《承諾書》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進行全面審查而作出了錯誤判決,同年7月,提請省檢察院向省法院提出抗訴。2018年1月,省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市級審判機關再審,市級審判機關采納檢察機關監督意見,重新審理作出民事判決。
●檢察官說法
案件事實難以認定 應及時調查核實
辦案檢察官在進行涉農民工民事訴訟監督時,通過書面審查卷宗、當事人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調查核實,查明《承諾書》形式上只有呂某個人簽字,無某包裝廠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系呂某單方意思表示,且簽署《承諾書》的日期明顯早于工傷認定日期。隨后,檢察官對當事人提供的新證據以及檢察院行使調查核實權所收集的證據進行了公開聽證,查清《承諾書》系包裝廠脅迫、哄騙呂某簽訂。
經研究論證,辦案檢察官認為該案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民法總則》在尊重私法自治原則的基礎上雖將受脅迫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由原《民法通則》的無效修正為可撤銷,但其并未明確規定“對該法實施以前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適用民法通則無效而適用民法總則可撤銷的,則適用民法總則”;參照法的溯及力的更優保護原則,某包裝廠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及配合工傷認定為條件,脅迫呂某作出放棄法定權利的單方承諾,該行為明顯不利于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也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典型意義
確保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政策落地
農民工是“農民”身份與“工人”職業的一種特殊結合,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化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檢察機關面對農民工與用工單位之間因為工傷導致的勞動糾紛再審監督案時,充分履行民事檢察職能,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強化精準監督,積極運用調查核實、公開聽證等檢察手段,既加大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同時維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確保黨和國家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律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地落實。
2020年10月,該案入選最高檢《涉農檢察指導性案例實務指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