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月27日電(記者康錦謙)四川省生態環境廳26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4起環境執法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污水直排、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
這些案例包括:
2020年9月,自貢信開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對自貢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實施生化池升級改造,改造期間未按照環評要求采取應急措施,導致大量生活污水長期溢流釜溪河。調查發現,該公司未啟用應急處理設施,也未將污水送至其他污水處理廠處理。依據相關規定,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2020年11月15日,眉山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東坡區修文鎮進行巡查時,發現一隱匿廠房內有切割廢油桶痕跡,現場存放大量廢礦物油桶和廢有機溶劑桶等疑似危險廢物,并停放有一輛滿載廢礦物油桶的貨車。眉山市生態環境局立即展開調查取證,同步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滴漏物質和廠區土壤進行采樣,于11月16日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11月18日,眉山市生態環境局完成案件調查處理,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分局對涉案人員涉嫌污染環境案進行立案偵查,12月24日,涉案人員被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近期收到群眾舉報,反映瀘州市一機動車檢測公司在電腦上安裝外掛軟件,遠程控制工位機,修改檢測車輛尾氣等參數,使不達標受檢車輛順利通過環保檢測。經查,該公司通過在電腦上安裝外掛作弊軟件,對廢氣分析儀測試濃度、煙度計濃度、過量空氣系數、扭力系數等測試參數進行修改,以便受檢車輛順利通過機動車尾氣檢測,涉嫌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目前,瀘州市生態環境局已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261元的行政處罰,并將案件有關情況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某公司未按要求啟動原址場地氰化物和酸堿污染問題治理。四川天府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兩次責成企業加快推進土壤治理,直至2020年4月,該企業僅完成土壤污染區域打圍,土壤污染修復工程仍未實質性啟動。四川天府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7.4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企業已完成土壤修復方案編制,正在抓緊實施土壤修復工程。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環保總監劉華太介紹,自2020年12月起,四川每月組織對21個市(州)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開展暗查暗訪暗拍工作。2020年12月共制作黃河、長江生態環境警示片各1部,披露66個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問題清單已交屬地政府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1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