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單獨民事公益訴訟案公開開庭審理,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高艷輝,第六檢察部主任張萍、副主任楊躍,綿陽市林業局行政審批科科長、特邀檢察官助理羅秉華等代表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履行公益訴訟職責。省人大代表徐玲、省級人民監督員姚安貴應邀到庭旁聽案件審理。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過程中發現,2019年5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高某某在平武縣徐塘羌族鄉楊柳村藥叢山平徐路附近的龍王洞、三岔溝、小毛坡、猴險溝等地,先后獵捕殺害鷹雕1只、果子貍3只、豬獾2頭、雉雞1只。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被告高某某與張某某利用電捕裝置,共同獵捕殺害黑熊8頭,毛冠鹿6只、野豬2頭。捕獵的部分黑熊死體被被告及家屬食用,另有部分毛冠鹿和野豬死體被出售,共計獲利人民幣7970元,被二人均分。
經專家鑒定,黑熊、鷹雕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果子貍、毛冠鹿、豬獾、雉雞屬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和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被告人高某某和張某某的非法捕獵行為,對當地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破壞,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辦案組積極主動履行職能職責,及時展開立案調查,并在正義網上發布公告,告知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在公告期間,高某某和張某某因犯非法捕獵和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十一年入獄服刑。在30日公告期滿后,仍無相關機關和社會組織反饋意見提起訴訟,綿陽市人民檢察院隨即提起民事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