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兩名貨車司機向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區分局北外派出所報警,稱他們在“貨車幫”APP上遭遇電信詐騙。警方巡線深挖,發現全國各地共有200余名貨車司機上當受騙,涉案金額20余萬元。警方成立專案組遠赴廣東省東莞市,將這個電信詐騙團伙一網打盡。日前,通川區法院依法對此案開庭審理,12名被告人一審被判處8個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悉,2020年以來,達州市持續深入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破獲一大批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抓獲千余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打擊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案發 電詐黑手伸向貨車司機

  2020年4月23日,兩名外地貨車司機相繼到北外派出所報案,稱他們遭遇了電信詐騙。民警了解到,近期內,兩人均在一專門提供貨車貨運信息的“貨車幫”APP上尋找貨運消息,并分別向“貨運線索提供者”轉去700元和400元信息費,但當兩人到達指定地點后,才發現并不存在貨運需求。

  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民警分析,兩名貨車司機在“貨車幫”平臺上尋找的貨運信息并不真實,他們遭遇的是一起典型的電信詐騙,應該還有類似的被害人上當受騙。民警指導被害人劉某在該平臺上發布被害經歷,尋找相同經歷的被害人。不到24小時,就找到了20余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被害人。

  通川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此案,抽調1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專案攻堅組,迅速開展案件偵查工作。通過對詐騙賬號、資金流向循線追蹤,尋找嫌疑人蹤跡,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團伙詐騙案。在對案件的進一步深挖中,警方鎖定了位于東莞市的犯罪窩點。

  隨后,專案組民警遠赴東莞市,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先后抓獲楊某(男,25歲,廣西人)、黃某(男,23歲,廣西人)、鐘某(男,23歲,廣西人)等12名犯罪嫌疑人。

  審判 12人涉嫌詐騙被判刑

  2020年11月,通川區檢察院對楊某等12人涉嫌詐騙案依法提起公訴。

  通川區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楊某與被告人黃某、鐘某、李某等商議利用“貨車幫”等網絡平臺發布虛假貨運信息騙取他人錢財。3月至4月,幾人通過渠道收集多個個人身份信息、電話號碼、微信賬戶用于其在“貨車幫”APP上注冊賬戶,發布虛假貨運信息,誘騙被害人通過微信紅包、轉賬等方式支付“信息費”,共騙取被害人20余萬元。

  法院認為,12名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據此,通川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并處罰金4.5萬元;被告人鐘某有期徒刑5年8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5年2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處5000元至1.5萬元罰金。

  楚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