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1月28日,四川省交警總隊召開了2021年春運新聞通氣會。通氣會上,省交警總隊發布今年春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預判及2020年全省典型交通違法及事故案例,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在春運期間特別是春節出行一定要規避車流密集區,同時要注意行車安全。

  省交警總隊結合往年春運和今年疫情常態化情況等特點,預計2021年春運期間,我省人口流動規模將顯著低于往年,但局部地區、個別時段集中出行的人車流動依然密集,預計,春運開始至“春節”假期前,省內高速公路客流量將相對分散,“春節”假期前期(2月11日至13日)通過環蓉高速公路轉換前往景區以及進入成都市區車流將出現高峰,“春節”假期后期(2月14日至17日)通過放射線高速公路返程車流將較為集中。同時,受冰凍雨雪等惡劣天氣影響,春運和“春節”期間,我省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然面臨嚴峻考驗。

  典型事故案例如下:

  一、G5京昆高速公路(雅西段)“2020.5.16”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5月16日12時36分,G5京昆高速公路(雅西段),駕駛人胡某駕駛川J28129大型普通客車(核載39人,實載36人)行至京昆高速公路2052km+800m處時,車輛與高速公路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后側翻,造成6人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傷。

  事故原因:駕駛人胡某駕駛安全技術狀況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機動車(部分乘客座位安全帶無法起到安全保護作用)在隧道內違法變更車道,車輛駛出隧道后遇雨天路面潮濕操作不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暴露出的問題及警示:客運駕駛人胡某交通安全意識淡漠,在隧道中隨意變道,遇積水路面未能采取正確的避險措施;其所在的客運企業疏于管理,對駕駛人的培訓教育流于形式,對車輛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消除,釀成慘劇。

  一是駕車要嚴格按照道路上的標志標線行駛,切忌隨意變道;

  二是雨天駕駛一定要壓低車速,高速行駛時不要隨意打方向;

  三是乘坐人員一定要將安全帶系好,一旦發生事故很有可能成為生命帶。

  責任追究:駕駛人胡某以交通肇事罪處以6年有期徒刑。

  二、樂山市峨眉山市“2020.5.25”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5月25日16時51分,駕駛人魏某駕駛川L83369/川L6760掛重型半掛牽引車行至國道245線754km+400m處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川LYW639小型轎車追尾相撞,又將川LYW639小型轎車推行至前方同向行駛的川L99716/川L8281掛重型半掛牽引車尾部相撞,造成小車內3人死亡。

  事故原因:駕駛人魏某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暴露出的問題及警示:駕駛人魏某在提前發現車輛制動異常的情況下,仍駕車上路行駛,釀成慘劇。

  我省部分重中型貨車的機件或多或少存在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問題,特別是制動、尾部反光標識、側面和尾部的防撞架很多不符合標準,病車上路情況較為嚴重;加之春節將至,貨車容易出現多拉快跑情況,安全隱患突出。

  責任追究:駕駛人魏某以交通肇事罪處以5年有期徒刑。

  三、阿壩州松潘縣“2020.11.12”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11月12日0時12分,駕駛人向某駕駛川Z5QS80小型普通客車搭乘4人(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5人),當車行至國道213線 1871km+900m路段處時,與對向行駛的冀JW6010/皖KX355掛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小車內5人死亡。

  事故原因:該路段為長下坡路段,日常貨車流量大且要使用淋水器導致路面結冰,駕駛人向某超速行駛,在暗冰路段車輛失控,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暴露出的問題及警示:駕駛人向某冬季在易結冰且有警示標志提醒的危險路段行車未引起自身警覺,超速行駛,釀成慘劇。

  我省以三州為典型的山區道路多,彎多坡陡,近年來公路大力發展,路面普遍通行條件較好,容易超速;特別是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更應當降低車速。

  責任追究:因駕駛人向某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