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邵明亮

  1月29日,記者從四川省水利廳監督處獲悉,近日水利廳決定對葛洲壩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并進行為期6個月的公示。

  2020年11月,水利部派出稽查組對眉山市東坡區穆家溝水庫稽察時發現,該工程監理單位葛洲壩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監理人員配備不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總監理工程師履職不到位、未對部分關鍵工序或工程重要部位進行旁站監理等19項問題;施工單位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存在帷幕灌漿待凝時間不夠、臨時用電專項方案與實際不符、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等14項問題。

  由于葛洲壩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存在問題數量眾多、性質惡劣,嚴重影響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按照水利部要求和相關規定,四川省水利廳決定對上述兩家公司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并進行為期6個月的公示。

  四川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兩家公司認真汲取教訓,切實抓好問題整改落實,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全省有關單位也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嚴格按標準規范組織施工,照合同約定履職盡責,重視口碑和信用,樹立良好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