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城市環境質量和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我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政府對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出相應規定。今年,全市各地各部門提前部署宣傳,將通過多種形式落實“禁放”專項整治。

  據了解,即日起,全市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將各行其責,推進禁放工作落實。春節期間,多部門還將開展聯合執法,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規違法燃放行為。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的單位和人員,或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引發重大負面影響的行為,全市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禁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嚴肅問責。

  據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禁放期間,凡是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未經許可在禁放區域內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哪些區域禁放煙花爆竹?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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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禁放工作區域包括:船山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安居區、蓬溪縣、射洪市、大英縣。

  1、市城區(船山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從2021年1月起,中環線以內區域和西部物流港建成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安居區從2021年1月起,區城區興安路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射洪市從2021年1月起,市城區東至濱江路、南至美豐大道、西至沱牌大道、北至枇杷路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蓬溪縣從2021年1月起,縣城區已建成區域(東起普安大道、西至香溪西路、北起蓬溪花園、南至新縣醫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5、大英縣從2021年1月起,縣城區東至大英縣看守所、西至絲路奇幻城、南至第二自來水廠、北至梁家壩大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部分重點單位場所及人員密集區域也禁止燃放,詳見大英縣人民政府通告)。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