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四川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六大隊,在近日一個深夜接米易縣公安局轉警稱:在G05京昆高速公路攀西段白馬至永郎方向2369km處發生一起單車交通事故,請出警!分局六大隊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后發現,事故車輛川DK8***號車駕駛員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發現測定值為180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值。
在對駕駛員詢問中得知,該車駕駛員劉某,河南鹿邑縣人,當日晚上在白馬和工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點酒,后接到老婆電話稱家中有事需立即趕回德昌,便打算開車回德昌。他心想,天氣這么冷而且又這么晚了,路口多半不會有交警查酒駕,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沒想到從白馬收費站進站口上高速后不到五分鐘就發生了交通事故,且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也被民警現場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