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觀察 鄒霞 四川在線記者 王若曄
2月10日,遂寧市醫療保障局牽頭會同遂寧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有關事項的通知》,全市新增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和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兩個檢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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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通知》明確,從2月11日起,遂寧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5混1)價格為23元/人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10混1)價格為18元/人次(均含檢測試劑等耗材價格),不區分醫院等級收費。
此外,《通知》要求,遂寧具備檢測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必須設置專門窗口或區域,為“愿檢盡檢”、返鄉人員等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群眾提供采樣服務,群眾無需掛號,不得收取掛號費和門診診查費。
原則上,來自低風險地區的群眾可進行10:1混樣檢測,中風險地區可進行5:1混樣檢測,高風險地區及重點人群須1:1單樣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