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袁城霖
2月10日,達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告,全市各縣(市、區)、高新區設立的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以下簡稱集中監管倉),已于2月1日全面啟用,凡進入達州存儲、流通、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按屬地原則先行進入目的地集中監管倉進行產品信息查驗、全面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
經集中監管倉核酸檢測陰性和消毒合格的進口冷鏈食品,取得出倉證明后,貨主須將對應產品的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核酸檢測報告、出倉證明信息錄入“e食安監”追溯平臺方可出倉。
進口冷鏈食品抽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照《達州市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啟動應急處置。
同時,從事進口冷鏈食品購進、存儲、運輸、加工、銷售的經營者,須在該工作環節嚴格查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e食安監”追溯信息(以下簡稱“三證明一報告一信息”)。無“三證明一報告一信息”的,不得購進、存儲、運輸、加工和銷售。
相關貨主應提前按要求向各地集中監管倉預約(可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報備貨主、報關單、車輛、司機及隨車人員、貨物流向等信息,約定運輸車輛進入集中監管倉的具體時間。達州市內從事冷鏈食品運輸車輛、人員應向當地交通運輸部門備案。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對進入轄區的來自國內高風險地區的冷鏈食品、與進口冷鏈食品混裝運輸的國內冷鏈食品,參照該通告要求落實防控舉措。
在該通告發布之日前,已經在庫的進口冷鏈食品,能夠提供專業機構消毒證明和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的可進行生產銷售,不能提供上述兩個證明的須進入集中監管倉查驗、采樣核酸檢測和全面消毒。
違反該通告規定,對于不配合進入集中監管倉、不能提供“三證明一報告一信息”、不如實填報信息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嚴肅查處。舉報投訴電話:12315。
附件:達州市集中監管倉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