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走親訪友、聚會應酬是常事。然而來自德陽的男子張某,中午在成都喝了酒,晚上開車和妻子返回沐川縣,下高速時發現民警在檢查,為了躲避懲罰竟然在監控下,讓妻子“爬行”至駕駛室和自己交換座位。不過,這一切“小伎倆”都沒有逃過公安機關的“火眼金睛”,張某也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沉痛的代價。

  2月15日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22時45分左右,現場執勤的民警聽到ETC車道傳來關門聲,隨后一輛白色的小轎車徐徐駛來,駕駛座的一名白衣女性神情十分緊張。民警見狀立即將車輛攔下進行盤查,打開車門便聞到一股濃烈的酒氣,坐在后排的男子滿臉通紅,滿身酒氣。考慮到兩人為躲避懲罰“掉包”的可能性較大,現場民警兵分兩路,一組人員前往監控中心調取視頻,一組人員在現場控制住兩人。等待期間,民警對女子調換座位干擾公安機關執法將面臨的嚴厲后果進行了告知,調取監控人員也成功調取到了二人換座的視頻,男子自知無法逃避懲罰,于是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原來,男子姓張,四川德陽人,車上另一名女性是他妻子。當日中午,張某和親戚共三人在成都某飯店飲用了1斤白酒,按照計劃晚上夫妻倆將返回沐川家。當日晚9點過,張某覺得自己喝酒已經過了半天應該沒問題,于是鋌而走險駕車從成都出發返回沐川。下高速時發現前方警燈閃爍,為了躲避懲罰決定讓妻子駕車。張某便下車跑至后排,為了快速換座減少動靜讓妻子從副駕駛爬行至駕駛室,整個換座過程僅用時20秒。然而,張某換座的地方正好位于監控之下,二人的“小動作”被拍得清清楚楚。民警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得張某的酒精含量為43mg/100mL,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對于自己的違法行為,張某十分后悔,表示自己不應該飲酒駕車,更不應該用換座位的方式干擾公安機關執法。民警對張某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開具了違法處理通知書,張某將面臨罰款19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嚴厲懲罰。

  記者: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