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彭瑀珩
2月22日,四川上市公司天邑股份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李躍亨于2月20日收到四川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李躍亨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規定,構成操縱市場行為,四川證監局擬作出以下決定:沒收李躍亨違法所得1326.58萬元,并處以1326.58萬元罰款。
上述擬處罰決定僅為四川證監局對李躍亨的事先告知,針對上述擬處罰決定,李躍亨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李躍亨先生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四川證監局復核成立的,將予以采納;如果李躍亨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四川證監局將按照有關事實、理由和依據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
天邑股份在公告中稱,從2001年1月公司設立之日起至公告日,李躍亨未擔任公司任何職務,也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本次李躍亨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不涉及公司資金、不涉及公司股票,上述擬處罰決定僅涉及李躍亨個人,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活動無關,對公司的正常經營不產生影響。
四川天邑集團有限公司為天邑股份的控股股東,持有公司31.33%的股份,李躍亨未在天邑集團擔任職務,但通過持有天邑集團34.98%股權間接持有天邑股份共計10.96%的股份。
天邑股份的實際控制人也為李躍亨、李世宏、李俊霞、李俊畫,四位實際控制人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合計控制公司60.59%的股權,后三者都是李躍亨家族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