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自貢市大安交警查處一起駕駛共享汽車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
據介紹,男子江某于春節前在成都市郫都區通過掃碼租賃了一輛共享汽車,租借時共享汽車公司的工作人員向江某承諾:投放到市場上的共享汽車手續證件均合法,未有違規違法情況,江某隨即駕駛該車回自貢農村老家過年。不料,近日,江某駕駛該車在自貢市區行駛時,因該共享汽車逾期未年檢且未放置保險標志被交警處罰。
江某告訴民警,自己在使用共享汽車時,對該車存在的“逾期未年檢”和“未放置保險標志”的違法情況并不知情。
最終,江某因駕駛逾期未年檢車輛上道路行駛、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兩項違法行為,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處以駕駛證記4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同時,公安機關已將涉事企業抄送至相關監管部門。(劉剛 吳禮秋 視頻來源 大安交警 制作 郭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