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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有何危害?

  車輛超載是指車輛運載的貨物重量或人數超過行駛證的核定質量或人數;車輛超限是指車輛的軸載質量、車貨總質量或裝載總尺寸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制。

  (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公路基礎設施。由于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使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超限超載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占用車道,直接影響著道路的暢通。

  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車輛超限超載對安全行車或運輸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據統計,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系。在此,交警提醒廣大貨車駕駛員:要時刻牢記安全紅線,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超載運輸,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