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強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交警,你好,我剛才發現一輛“的士”在高速上逆行,很危險,請嚴查它”。2月25日下午16時許,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隊民警接到一起舉報電話,民警接警后立即開始取證調查。

  16時30分許,民警通過視頻證據調查到該車所屬的出租車公司,并聯系該公司安全負責人及逆行出租車駕駛員于2月26日上午到大隊部接受處理。

  2月26日上午11時許,出租車公司安全負責人及駕駛員來到大隊部,在鐵證面前,駕駛員承認了自己在高速上逆行的事實。經警民詢問得知:原來駕駛員從S41遂宜畢高速長寧收費站上站,準備從綏慶收費站出站,因對路線不熟悉,加上沒看清路牌,在綏慶樞紐互通錯誤駛入重慶方向后,抱著僥幸心理調頭逆行500余米匝道,所幸期間車輛較少,沒有發生事故。民警了解完情況后對駕駛員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并告知其在高速路上逆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駕駛員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今后不會再犯類似錯誤。

  最后,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要求出租車公司按照公司規章進行處置,并將處置情況書面反饋于大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