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從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動物肉塊。民警從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動物肉塊。

  中新網四川新聞3月2日電 (記者 張浪)記者2日從四川省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木頭派出所獲悉,日前,該所民警進行森林防火檢查過程中,在達州市達川區渡市鎮清水村村民范某某的住處內發現其存放有大量鐵制捕獸夾后,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的住處進行了搜查,在搜查過程中民警從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住處堆放雜物的房間內搜查出大量鐵制捕獸夾。

民警從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動物肉塊。民警從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動物肉塊。

  經現場清點,共計有功能完好的小號捕獸夾6個,大號捕獸夾10個。同時在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居住的房間堂屋的冰箱急凍室內查獲疑似野生動物肉塊兩塊。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疑似野生動物肉塊系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于2019年7月中旬在清水村6組自家包谷地內發現有野生動物啃咬的痕跡后,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便從家中取出捕獸夾,在包谷地附近的山林周邊使用預先設置捕獸夾陷阱的方法,捕獲野生“拱豬兒”(學名:豬獾)一只。所捕獲的“拱豬兒”被范某某當日帶回家中以開水燙毛的方式進行清理后和家人食用了一部分,剩下的后肢肉被分成兩塊后冷凍在自己家的冰箱冷凍室內。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獵案,現已被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