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3月5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瀘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原支隊長陳弋(正科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經瀘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敘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敘永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敘永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弋利用擔任瀘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龍馬潭區公安分局政委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其與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密切關系,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查禁,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