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范芮菱
3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雙流區教育局獲悉,雙流區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公布,報名為3月16日至20日,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具體如下:
為統籌規范全區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公開、公平、公正,根據省、市相關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現對2021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下同)考試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招生計劃
(一)計劃的確定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根據全區初中畢業生的規模和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學位數等情況統籌確定,并上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下達,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由民辦學校報區教育局備案,并報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根據全區初中畢業生的規模和公辦中職學校的辦學水平、學位數等情況統籌確定,并報市教育局審核、下達,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由民辦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水平和學位數統籌確定并報區教育局備案,經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
3。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省發改委、省教育廳下達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二)計劃的執行
1。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公、民辦普通高中均要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
2。中職學校招生實行指導性計劃。招生錄取過程中,各中職學校公布的指導性招生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3。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志愿信息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范圍
全區各初中學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擬隨學籍所在學校參加成都中考的非雙流區戶籍應屆畢業生),在雙流區外就讀、需要回雙流區升學的雙流區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及準備升學的雙流區戶籍往屆生,均須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1年3月16日至20日。
(三)報名方式
中考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址為“成都招考”。
(四)報名辦法
1。雙流區各初中學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在雙流區、戶籍在成都市范圍內的所有應屆畢業生,均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其中,學籍、戶籍不在同一招生區域的考生,在報名時,必須選擇、確定升學區域(戶籍所在招生區域升學或雙流區升學)。公布成績后,考生按報名時選定的升學區域政策填報志愿、升學。
學籍在雙流區、戶籍不在成都市范圍內的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地報名參加中考。若考生需在雙流區參加中考的,可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按雙流區招生政策規定升學。若考生要在考后回戶籍地升學,應在報名前咨詢戶籍地中考升學政策。
2。在雙流區外就讀的雙流區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成都市范圍內就讀的考生,在學籍所在區域參加后期各項考試,中考報名時選擇升學區域為“雙流區”;公布成績后,考生按我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升學。
在成都市外就讀、需要回雙流區升學的雙流區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考生憑學籍相關材料和戶口薄到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并按要求參加后期各項考試。
3。雙流區戶籍的往屆生。雙流區戶籍的往屆生在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
三、考試
中考實行“六統一”,即全市統一考試科目和時間,統一命制中考試題,統一制定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統一考試方式,統一組織評卷,統一公布中考成績。
(一)考試科目和時間
2021年中考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學包括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以及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九年級結束時,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的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一并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北京時間)
(二)試卷要求和計分辦法
1。試卷要求及構成
中考各科試卷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命題,在全面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意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包括副題、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英語聽力U盤,下同)和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評分參考以及評卷過程中依據評分參考制定的評分細則在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啟用后3年內作為不得公開的內部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題分A、B卷,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英語A卷包括聽力考試30分),B卷滿分為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部分滿分為90分,實驗操作部分滿分為10分),B卷滿分為20分;化學只設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部分滿分為90分,實驗操作部分滿分為10分)。各科筆試考試均為閉卷考試。
2。計分辦法
考生的成績包括畢業成績和升學成績。
畢業成績只計A卷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級,各等級的標準由成都市教育局確定。
升學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滿分700分,具體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A、B卷成績之和,滿分各150分;物理為:A卷成績×50%+B卷成績,滿分70分;化學為:A卷成績×50%,滿分50分;體育考試成績,滿分50分;同時,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的畢業成績等級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計入升學成績,滿分各20分。物理、化學在計入升學成績時,均保留小數,總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不保留小數。
(三)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由區招考委、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四、評卷
成都市實行中考統一遠程網上評卷,評卷工作在成都市招考委和成都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雙流區按照全市統一標準要求設置評卷點,評卷點工作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協同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組織實施。
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請對成績進行復核。
五、綜合素質評價
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由各學校5月底前完成評價工作,中考前通知考生本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D等的考生在參加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時,對考生升學成績進行相應扣減后參加投檔。
說明: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A等、B等的考生報考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時正常錄取。
六、志愿填報
成績公布后,由報名點學校組織學生(報考類別為“畢業不升學”、符合條件的指標到校生、民辦普通高中提前錄取考生除外)在網上填報升學志愿。升學區域在雙流的考生在“雙流區中考業務平臺”上填報所有升學志愿;升學區域為非雙流區域的考生志愿填報按當地要求執行;五年制高職(含師范)志愿在成都市中考應用平臺上填報。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后,一律不再填報、更改志愿。
在我區升學的非雙流籍考生,只能填報普通類高中調劑生計劃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職類學校招生計劃。
學生根據自己的情況,按不同的錄取批次填報各類學校志愿。建議選填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同時填報下幾個批次的學校志愿。
七、指標到校生
2021年雙流區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具體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八、錄取
(一)錄取批次
今年我區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分兩個階段進行。(其中被前階段和前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階段和后一批次學校的錄取)
第一階段:
提前批:按照錄取的先后順序,參加提前批錄取的包括以下類別:符合條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宏志生(棠湖中學)、指標到校生(含民辦學校校內指標生),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學生。
第一批: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二批:四川省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
第四批:成都市雙流區公、民辦中職類學校。
第二階段
市以上中職類學校、成都市民辦高中、五年制高職、五年制師范(幼師)、市體育運動學校提前招生、成都市藝術體育特長生。
(二)普通高中錄取
我區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錄取工作(五年制高職除外),由區招考委、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在公布考生中考成績時,區招考委劃定和公布我區省二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報志愿指導線、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檔線。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檔線下考生不投檔到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實行“分批次投檔,批次內志愿優先”的錄取辦法,嚴格按照計劃執行。錄取工作結束后,區教育考試中心按照要求將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錄取的新生數據報送市教育考試院。
錄取堅持采取升學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取考生。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1,若調檔最低分有相同分數考生而超出調檔比例的,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從高到低排列;若等級相同,則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升學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數也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四科B卷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數也相同,則按體育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經研究后處置。
對各批次錄取時未完成計劃的學校,區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向社會公布計劃,統一組織網上補填志愿、錄取。
凡在雙流區招生的各類中職學校,必須在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錄取手續,否則所錄學生均視為無效錄取。
九、加分政策及資格審查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委統戰部負責資格審查。
2。臺灣省籍考生,加5分。由成都市委統戰部負責資格審查。
3。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隨歸未成年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
4。軍人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由成都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資格審查。
5。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資格審查。
6。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由成都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
7。上述各類加分相關政策的宣傳及解釋、考生及家長應提供的材料、申請及審查的流程由各單位(部門)分別負責,審查工作于5月底以前完成。由市教育考試院對市教育局審核后的正式名單(含考生的報名號、身份證號、享受照顧類別等信息)進行公示,考生在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官網上查詢公示名單,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資格審查單位(部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8。在錄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政策照顧,只享受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
十、強化學籍管理與招生考試的銜接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以及市、區教育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各初中學校的所有初中畢業生都必須參加中考報名,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后,各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清查本校初中畢業生去向,并按規定的格式上報所有初中畢業生的錄取信息。區教育局以各校上報數據與區教育考試中心的報名數據和錄取數據作為計算初中鞏固率和高中升學率的依據,并作為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學籍管理的基礎信息。
十一、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招生紀律
各學校應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規定,做到招生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各學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確保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順利完成,積極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
各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做好宣傳工作,招生宣傳不得妨礙初中教育教學工作,嚴禁詆毀其他學校和其他類別的教育,杜絕惡性競爭。所有公辦、民辦學校一律不得舉行自主招生考試,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記學生信息和承諾錄取。在志愿指導上充分尊重學生的志愿,不得誤導考生,不得更改學生志愿,不得與招生學校進行不正當的招生聯系,嚴禁有償招生。
對在學籍管理及報名、考試、評卷、填報志愿、錄取等環節中有違紀舞弊行為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