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正是農耕的好時節,也是火災高發期,農村露天燒荒、燒秸稈、燒垃圾、野外用火等極易引起火災事故,但仍有人為了春耕農忙方便,心存僥幸心理野外違規用火。3月7日,華頭鎮金沙村就有一村民因燒荒被行政拘留3日。

  3月7日,華頭鎮接到舉報稱在金沙村有人在山坡地上燒荒,接到情況后,華頭鎮第一時間電話通知當事人馬上停止焚燒,派出所民警和華頭鎮工作人員立即趕到焚燒現場處置。在現場,雖然過火面積僅3平方米,但是李某總共堆放了3個火點,如果不是發現報告及時,很容易釀成火災。李某稱自己燒荒是想把廢棄的樹枝燒了方便種植魔芋。

  違法行為人李某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我真是不應該在野外燒荒,鎮上和村上給我們宣傳過很多次相關的法律法規,我以為這是個‘小事情’,抱著僥幸的心理認為少量的燒火問題不大,多虧干部及早制止才沒釀成大禍,希望大家以我為鑒,不要犯同樣的錯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并對其批評教育。

  下一步,夾江將進一步持續加大森林防火教育宣傳力度,加強森林防火日常排查及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