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婚姻登記機構聯系方式
婚姻登記辦理所需材料
01結婚登記
1、男女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
2、男女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
02離婚登記
1、男女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
2、男女雙方結婚證;
3、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男女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張。
注:辦理離婚登記,需在同一婚姻登記處進行離婚申請和領證。
03補領登記
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當事人,可提交婚姻登記處頒發的原婚姻登記證、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或在四川省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中可以查詢到婚姻登記記錄的,視為婚姻登記檔案查證屬實,可直接辦理補領。
若不能提供上述資料或信息,當事人能提供下列兩項及兩項以上材料的視為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系,可以辦理補領。
1、戶口簿或常住戶口登記表上夫妻關系的記載;?
2、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夫妻關系的單位履歷表或人事檔案復印件;?
3、兩名以上的近親屬或鄰居作出的當事人為夫妻關系的聲明。相關證明人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當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記處補領結婚證,進行書面聲明并對證明事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原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的證明;?
5、有關部門存檔的結婚證復印件,需加蓋使用單位印章;
6、有夫妻關系記載的公證書原件;
7、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