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0萬元,四川信托因13項違法違規領到迄今行業最大罰單。

  這份罰單像是監管管控四川信托后的進一步注腳。根據四川銀保監局3月12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從具體違法違規事由看,如“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推介TOT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在過去一年密集的公開報道中都可以找到些許對應。也是在這一年間,四川信托經歷了被叫停TOT產品、實控人宏達系放棄增資、項目接連爆雷,再到被管控、宏達系被限權及之后的換帥、追債等一系列事件。

  再向前追溯,幾年前,四川信托曾因被多路資本追逐一度站在行業輿論場的“C位”,如今卻成為行業反面教材,伏筆或早已埋下。

  3490萬罰單刷行業新高,有的違規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還變相為房企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

  根據四川銀保監局的披露,四川信托因存在13項違法違規事由,共被罰款349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今年2月7日。

  其中部分事由在過去一年的公開報道中可以找到些許對應。如“違規推介TOT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違規開展非標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業務”。去年4月,四川信托被叫停TOT產品,業內人士分析稱,這種專門投資信托產品的信托,就是屬于資金池的一種創新模式。

  又如“公司治理不健全,違規開展固有貸款及信托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此前四川信托大股東宏達集團和安信信托的大股東上海國之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即被指相互利用對方旗下的金融機構(四川信托、安信信托)融資。

  此外,四川信托的違法違規事實還包括: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違規發放信托貸款用于購買金融機構股權、違規開展通道類融資業務、承諾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