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蔣子文
2021年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準了《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四川“十四五”規劃綱要》)。3月16日,四川官媒四川在線刊發了《四川“十四五”規劃綱要》全文。
其中,在“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部分中,《四川“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穩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加快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爭取中央賦予省級更大用地自主權,改革土地計劃管理方式。推進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指標在省級統籌下實現跨區域流轉,探索節余指標與長三角地區跨區域交易。強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監管,開展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推進“畝均論英雄”考核評價。健全低效用地盤活激勵約束機制,實行盤活存量與下達增量相掛鉤。探索土地用途兼容復合利用、點狀供地等用地模式,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需求。
這也意味著,在未來五年內,四川將開展探索土地節余指標跨區域交易,并且將長三角地區視為探索交易的對象。
不久前,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方案提及,要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完善建設用地市場體系,開展土地指標跨區域交易試點。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政策實施評估,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
對此,《中國房地產報》報道稱,“2021年,注定是要素市場化改革實質性推進和落地的一年。土地跨區域交易有望在全國鋪開。”
據該報道梳理:2017年起,國家就逐步放開耕地占補平衡條件和推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跨省域調劑試點。此后,在浙江、江蘇、安徽、成都、重慶等地均進行跨區域土地指標交易試點,其中,重慶是依托農村土地交易所探索開展節余指標跨區域交易試點。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布《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涉及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數據等生產要素,并指出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
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行動方案明確“開展土地指標跨區域交易試點”,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政策實施評估,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改進完善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機制,穩妥推進補充耕地國家統籌實施。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內跨區域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市場,完善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