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資料圖) 岷江。(資料圖)

  要想得獎勵,先湊份子錢,這個錢怎么湊?

  有講究!

  總的思路是“一河一策”!

  以德陽、成都、資陽等10市簽訂的《沱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為例,根據落實該協議的《沱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每年,依據各市對沱江的資源環境壓力(沱江流域國內生產總值占比、水資源開發利用系數、地標水環境質量系數等)確定出資比例。

  比如,經測算,成都在2018年和2019年對沱江流域要交的“份子錢”分別為1.29億元和1.26億元。

  沱江流域10個城市加起來,每年出“份子錢”一共5億元。

  剛才說了,四川省為了鼓勵大家,同步在2018年匹配了5億元的財政整合資金,以進行雙重獎勵(2019年和2020年省財政分別匹配4.5億元和4億元)。

  這個錢怎么分呢?

  先別急!份子錢湊夠了,先會來根據各市的環境工作績效(沱江流域面積占比、用水效率指標、水環境質量改善系數)等進行上述兩筆“份子錢”的“初次分配”。

  比如成都2018年“初次分配”的沱江流域資金為1.03億元,比要交的“份子錢”1.29億元略少。

  為什么預分到的錢,比要湊的“份子錢”還多呢?那不虧了嗎?

  這就體現了河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的概念:用水多,水污染重的城市自然就該多出錢、少分錢,讓用水少、水資源保護地好的城市少出錢、多分錢,以建立“正向激勵、反向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