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鄧翔灃

  3月17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4月10日至11日在四川全省21個市州舉行。按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考生進入考點一律需核驗身份、出示綠色健康碼、測量體溫,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4月10日至1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考生應提前熟悉參加考試的考點和考場位置。為避免進入考場時,因體溫測量、身份識別等環節延誤入場時間,建議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時間,提前到達考點。

  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注意事項]

  (一)參加考試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安排:

  1。所有考生從考前14天至考試結束,須做好個人日常防護和自我健康監測,確保未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或無癥狀感染者有接觸(上述人群是指醫療機構認定的),未與由于新冠肺炎防控需要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同住,沒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凡有過身體異常、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國內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接觸史的,在進入考點時須出示由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的有效健康證明。

  2。考生應在考前,通過微信公眾號“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經當地政府認證的官方平臺實名申領防疫健康信息碼(以下簡稱“健康碼”),確保在考試結束前,健康碼處于“綠色”狀態。

  3。按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考生進入考點一律需核驗身份、出示綠色健康碼、測量體溫,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專業評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的條件。

  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須經衛生健康部門等逐一專業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根據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安排其參加考試。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由衛生健康部門等進行專業評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4。考生赴考點出行時應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做好防護工作。

  5。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低風險地區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非低風險地區、發熱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各樓層考生依次有序、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在考點附近聚集。

  7。考試期間,考生應遵守考點所在地政府有關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覺遵守配合考點做好身體健康檢測,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并提供相關材料。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的,隱瞞或虛假填報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而影響公共安全的,所造成嚴重后果,考生本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考生于2021年4月1日9:00至11日14:45期間自行登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zk.sceea.cn/),用A4紙張按默認格式打印紙質準考證。

  考生須按規定持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若考生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準考證或身份證,將被禁止參加當場考試。

  (三)考生必須攜帶好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其余允許攜帶的答題輔助用品見附件1。非選擇題部分請在答題區域內按題號順序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答案無效,嚴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答題須知》見省教育考試院官網鏈接(網址:https://www.sceea.cn/Html/201702/Newsdetail_371.html)

  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涂)姓名、課程代碼、準考證號、考生筆跡確認欄、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無效。如遇試題卷、答題卡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四)禁止攜帶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無線耳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手機等)進入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五)考生只能在本堂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開考場。

  [證件補辦]

  若考生在考試前遺失身份證,可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考風考紀]

  (一)考試將全部在標準化考點中進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考試過程實施不間斷視頻巡查,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積極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

  (二)對考試作弊的考生,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其作弊信息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對“組織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以及“替考”等涉考犯罪行為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給予嚴懲。我省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將會同公安、無線電管理等部門進一步加大對考點周邊的環境檢查,利用有效技術手段,重點治理和懲處使用電子通訊工具作弊和冒名頂替實施舞弊的行為。

  [成績公布及復核]

  省教育考試院定于4月29日公布本次考試成績,考生可登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zk.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sceea.cn)查詢考試成績。

  若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在5月6日9:00至7日17:00期間,社會型專業考生可向本次參加考試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用型專業考生可向注冊高校自考辦公布的郵箱(詳見招生考試機構或院校相關公告)提交拍照或掃描清晰完整的電子版復核申請材料,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復核申請表(附件2),電子材料文件命名為“準考證號+姓名+21.1次成績復核申請”。5月18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網址:www.sceea.cn)可以查詢成績復核結果。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