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蘭楠

  為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四川省司法廳將《四川省河湖長制工作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修改意見建議可通過信函、郵件等方式反饋至省司法廳,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7日。可通過信函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寄至四川省司法廳立法一處,郵編:610015。也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fā)送至sft_lfyc@126.com。

  據介紹,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一項管長遠的制度安排。制定《四川省河湖長制工作條例》,對深入實施河湖長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切實筑牢長江黃河上游重要生態(tài)屏障,實現河(湖)長制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轉變具有重要意義。2017年以來,省委省政府相繼印發(fā)《四川省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四川省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方案》《關于全面落實湖長制的實施意見》,全省全面建立河湖體系、河長體系、制度體系、工作推進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全省設立省、市、縣、鄉(xiāng)、村河長共5萬余名,累計巡河巡湖167萬余次、整治各類問題約36萬個,全省河(湖)長制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為落實《水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鞏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成效,強化河湖管理保護責任,促進河湖管理規(guī)范化、法制化,實現“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的愿景和目標,我省起草了《四川省河湖長制工作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草案共六章35條,包括總則、組織機構、工作職責、運行機制、監(jiān)督考核和附則等。

  四川在線記者了解到,草案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責任體系建立等內容;全面建立了流域統一管理與區(qū)域分級管理相結合的河湖長制工作體系;在運行機制方面,全面構建了巡查指導、協調聯動、信息共享、公眾參與、社會監(jiān)督等機制,實現河湖管理保護規(guī)范化、制度化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