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夏菲妮 俞陽
老人幫子女帶孩子,能不能要“帶孫費”?近日,德陽的李大爺把自己的女兒和前女婿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要回辛苦的“帶孫費”。李大爺表示,娃娃出生后,前女婿未支付任何費用,走到打官司這一步,實在是一言難盡。
法院會支持他的訴求嗎?(18)日,記者聯系到德陽市旌陽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了解了相關情況。
“他沒有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
寒心外公索要“帶孫費”
2016年,伴隨著外孫女的出生,一個現實的問題擺在李大爺眼前:女婿小劉長期在外地工作,女兒小李一個人照顧孩子忙不過來。為了女兒的幸福,60多歲的李大爺咬咬牙,決定與老伴放棄安逸的退休生活,全心全意照顧外孫女。
除了承擔外孫女的日常開銷和醫療費用,李大爺還付出了不少心力,用他的話說是“捧在手里怕落,含在嘴里怕化”。但隨后發生的事,卻讓他寒了心。
“他沒有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沒有給娃娃買過一塊糖、一件衣服、一個玩具,更沒給過一分錢的生活費。”李大爺說,小劉不但不感激自己對孩子的照顧,還理直氣壯地認為他們帶外孫女是應該的。
長時間積累的家庭矛盾爆發在2019年10月,小劉向法院起訴,要與小李離婚。
訴訟過程中,小李請求將李大爺墊支的費用列為夫妻共同債務,要求小劉予以承擔,其中就包括“帶孫費”。因各種原因,法官建議,可另行主張李大爺墊付的費用。在離婚判決書中,法院明確該筆費用由李大爺墊支。
2021年3月3日上午,李大爺一紙訴狀將女兒小李和前女婿小劉告上了法庭,旌陽區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大爺認為,法律規定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為父母,而非外祖父母,所以自己照顧外孫女的所有花費應由小李、小劉支付。為此,李大爺向法院主張:要求小李、小劉兩人支付外孫女出生以來自己墊付的醫療和生活費8萬余元;支付自己照顧外孫女所產生的“帶孫費”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