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豐富的專案民警在案發現場存放水銀房屋的掛鎖上“做文章”,對被多人觸摸過的掛鎖采取“多段分段”提取法。2月24日23時許,從遂寧市公安局刑偵技術部門傳來好消息,該掛鎖經過連續檢測后成功獲得生物檢材混合分型。結合現場采集的可能接觸人員的生物檢材,對鎖上生物檢材混合分型進行拆分并入庫手工比對后,成功比對出王某星(男,56歲,樂山市人)指紋,民警發現該員既不是該砂石廠工作人員,也不是附近居民。民警請來廠房員工辨認,均表示不認識此人。至此,案件終于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取得突破后,2月25日凌晨,專案組沒有停歇,立即集中力量圍繞王某星展開了全面調查。很快就發現陳某、石某、帥某超3人和王某星來往緊密,并發現4人在案發當天都到過遂寧,且4人目前全都在樂山市活動。調查至此,可以斷定這4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民警們沒有休息,當天凌晨3時,連夜趕赴樂山,在樂山市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很快找到了王某星居住處,在蹲守了10余個小時后,抓捕組于當日下午5時許一舉將王某星等4人抓獲,并在王某星居住處搜查出水銀20余公斤以及部分其他被盜財物。至此,該案成功告破。

  經查,王某星等人也是從事砂石開采行業,為“籌集”生產成本,2021年2月20日,伙同陳某等人從樂山駕車至遂寧市船山區唐家鄉某砂石廠盜竊烏砂、金布等財物,同時盜走了20余公斤水銀。

  (劉文韜 全媒體記者 賀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