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認證為“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的微博用戶@陳靜瑜肺腑之言 于3月19日發文稱,當天,一個由北京中日醫院肺移植團隊獲取的愛心捐獻肺源須從北京乘坐四川航空3U8882航班運輸到四川省成都市,完成肺移植。團隊在3月18日依規向四川航空報備時被告知,前述器官箱超過規定攜帶尺寸,須給器官箱另購機票,否則無法報備。團隊只好購買了兩張機票。該微博用戶稱,相比之下,其他多家航空公司均全力支持器官轉運綠色通道工作。
對此,四川航空前述工作人員解釋稱,包括人體捐獻器官專用儀器在內的所有行李,尺寸在規定范圍內均可免費托運。如果人體捐獻器官專用儀器尺寸超過手提行李最大尺寸,則須通過占座的方式進行運輸,應額外付費。
該工作人員表示,在前述微博反映的情況中,當事乘客攜帶的器官箱超過了航空公司規定免費托運的手提行李尺寸,須另購票占座運輸。
“在極特殊情況下,可不可以向組織申請或做特殊匯報,從人道主義關懷角度給予(乘客)減免或便利,這是可以探討和優化的地方。”該工作人員稱,出于對這一方面的考慮,公司已與當事乘客溝通,決定把乘客多支付的占座費用給予退還。
該工作人員稱,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作用在于航空公司協助工作,讓人體捐獻器官盡快抵達目的地,而非針對運輸是否收費的問題。
澎湃新聞此前檢索發現,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于2016年5月發布的《關于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要求,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以下簡稱OPO)工作人員在明確獲取人體捐獻器官時間后,根據實際需要,航空運輸時應當將航班班次通過航空公司客服電話直接向其通報,鐵路運輸時應當將火車車次等信息通過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向有關單位通報。公路運輸時應當優先使用救護車運輸,經過收費公路收費站時可優先通過。到達機場、車站后,OPO工作人員優先辦理乘機、乘車手續,并優先通過安全檢查,實現快速登機或乘車。
但在現有規定中,對人體器官轉運箱的尺寸和超出尺寸是否需要另外購買機票等,并未給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