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歡 川觀新聞記者 陳松
一輛長安小型轎車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逆行近3公里,一路上與一輛輛疾馳而過的對頭車“擦肩而過”,所幸被四川高速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隊民警攔截,未釀成禍端。
3月18日16時35分許,眉山警務責任區接大隊指揮中心指令稱,有一輛長安小型轎車從成樂高速眉山往樂山方向逆行。接警后,眉山警務責任區民警采取路面巡邏與沿線收費站設卡查緝相結合的方式迅速行動。大隊指揮中心快速鎖定嫌疑車輛為川ZXF8××長安小型轎車,經路網監管查詢,該車從眉山收費站進站后,行駛至眉山服務區,再原地掉頭由應急車道往樂山方向逆行。
![](http://n.sinaimg.cn/sc/crawl/66/w550h316/20210321/bedc-kmrcukz6203060.jpg)
16時58分許,巡邏組民警在眉山收費站將該車成功攔停。當民警告知駕駛員存在在高速公路逆行違法行為及嚴重危害時,駕駛員直呼“導航讓我走的,這不是我的錯”。
經了解,駕駛員鄒某某,四川青神縣人,當天從眉山收費站駛入高速公路,準備去樂山辦事。他于2010年4月考取駕照后,這次還是第一次駕車上高速,因路況不熟,所以一路使用導航,進站后發現方向走反之后,便不顧安全,想當然地在眉山服務區掉頭逆向行駛,沿著應急車道逆行近3公里后駛出眉山收費站,直到被民警攔下后才知道自己走錯。
查清事實后,大隊民警對逆行駕駛員鄒某某荒唐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向其普及了高速公路基本行車常識,并依法對其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做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嚴厲處罰。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廣大駕駛員朋友們出發前應提前了解行車路線,手機導航只能是輔助,重要的是按照高速公路交通標志標牌安全駕駛。要嚴格遵守高速公路安全行車規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行為嚴重危害行車安全,都將被處以一次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