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軍 四川在線 記者 陳松

  3月23日,記者從省高速交警四分局獲悉,3月20日中午,高速交警四分局八大隊接一駕駛員報警稱,其在S66隆漢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時,一輛車逼停自己的車,險些釀成交通事故。并將行車記錄儀視頻發給了大隊民警,民警從視頻中看到一輛號牌開頭為“川C”的白色小轎車不打轉向燈,連續向右變更兩條車道到報警當事人車前,然后立即剎停,猶豫了一下又從禁止標線向左變回主車道開走了,險些釀成交通事故。

  大隊了解情況后,與行車不規范的轎車取得聯系,得知駕駛員正是車主方某自貢人,其本人駕車帶朋友準備來樂山辦事,然后第二天回自貢。民警電話告知情況其,讓其在折回自貢時到井研服務區警務室處理該事件。但是在第二天民警與方某聯系時,方某稱其有急事,已經回到自貢了,民警讓方某到自貢警務區處理,方某各種借口,百般推托,稱家里有事,抽不出時間處理。

  民警將該事件上報大隊后,大隊副教導員文淞飛通過手機發送后車提供的視頻,多次聯系方某,向其講解法律常識,可能造成的危害。方某終于認識自己的錯誤,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罰款100元并記分3分,同時,要求方某通過視頻的方式承認錯誤,向后方車主道歉。

  (圖片視頻由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