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垃圾分類勸導,甚至故意將垃圾潑灑地面……日前,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青江大隊依法對市區正黃小區一業主開出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處50元罰款,同時要求該業主簽署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亂丟亂扔垃圾,自覺配合垃圾分類工作。

  這是我市對未實施垃圾分類的個人開出的首張罰單。罰款數額不大,但體現出我市垃圾分類工作不再“紙上談兵”,而是對個人從勸導為主邁向“動真格”。

  近日,正黃小區垃圾分類勸導員在分類垃圾亭值守時,發現業主周某未能正確分類投放垃圾,遂對其進行勸導,周某不予理睬。一小時后,周某返回垃圾亭,依舊未將生活垃圾投放到相應的桶內,并與勸導員發生口角。周某的丈夫也來到垃圾分類亭前,故意將垃圾潑灑在地面……

  次日,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青江大隊根據視頻監控,聯合青江派出所、土橋社區工作人員對周某及其丈夫進行批評教育和普法,同時依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周某及其丈夫作出罰款人民幣5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不是目的,開具罰單是為了引導各主體提高對垃圾分類的重視程度,提高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的責任意識,督促各主體從制度規范開始,逐步提升垃圾分類管理成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將持續深化垃圾分類全民教育,通過全方位宣傳,傳播環保理念,啟發分類實踐,引導市民自覺參與垃圾源頭分類工作。

  2020年12月,雨城區青江街道片區作為全市垃圾分類工作試點片區,在正黃、恒信、漢都華府等12個試點小區先后安裝垃圾分類投放設施,85名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上崗。在勸導教育和綜合執法等多方努力下,城區生活垃圾管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源頭減量也有了一定效果。

  記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