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邵明亮

  3月29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水產局獲悉,近日廣元市蒼溪縣一舉成功打掉一非法捕撈水產品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繳獲用于非法捕撈工具“可視錨魚竿”4支。

  2021年3月15日,蒼溪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在聯合執法行動中于東河郭家壩河段抓獲正在使用“可視錨魚竿”進行非法捕魚的犯罪嫌疑人龍某某、張某,現場收繳“可視錨魚竿”2支。經訊問,兩名犯罪嫌疑人對在嘉陵江趙公壩河段、花家壩河段、回水河段使用“可視錨魚竿”進行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當地公安機關發揚連續作戰和“一案七查”(團伙架構必查、作案船舶必查、偽造證件必查、犯罪所得必查、販銷網絡必查、隱案積案必查、涉黑惡保護傘必查)工作要求,迅速將經常與龍某某、張某一起使用“可視錨魚竿”捕魚的胡某某、楊某抓捕歸案。胡某某、楊某對在嘉陵江趙公壩河段、花家壩河段、回水河段使用“可視錨魚竿”捕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按照相關規定,該案將在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移送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公安、漁政部門提醒:“可視錨魚竿”屬于禁用漁具,在禁漁期間使用禁用漁具錨魚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希望廣大市民自覺規范垂釣行為,嚴格遵守休閑垂釣“四個一”(一人、一桿、一線、一鉤)規定,不買賣、不使用禁用漁具、釣獲物不上市交易,共同營造長江十年禁漁良好氛圍,一起保護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

  蒼溪縣農業農村局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