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顯飛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牟廷河
焚膏繼晷創作出的電影劇本,在電影公映時編劇署名卻被篡改為他人。一場官司打了近3年,南充作家陳宗榮終于迎來了勝訴的一天。3月29日,他高興地告訴記者:“省高院終審了,維持南充中院的一審判決,這場官司我打贏了!”
南充中院(2018)川13民初10號判決書顯示,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將《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影片的編劇署名“李某”更正為“陳宗榮”;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賠償原告陳宗榮經濟損失5萬元,并負擔1萬元訴訟費。
委屈 嘔心之作成他人“嫁衣”
南充日報原編委、總監陳宗榮退休后居于南充市順慶區,多年來,他一直在進行文學創作,著述頗豐。4部原創劇本被拍攝成電影后,陳宗榮榮獲第25屆中國金雞百花電影節“國產新片推介”獎、四川省第十屆“五個一工程”獎,并受邀參加美國“2014年世界民族電影節”。
2012年8月20日至10月27日,南充晚報連載了陳宗榮創作的電影文學劇本《浪漫七夕鳳求凰》,受到廣泛好評。
2013年8月,成都某文化傳播公司的何某與陳宗榮簽訂《電影劇本版權協議書》,使用他發表在南充晚報的原創電影劇本《浪漫七夕鳳求凰》拍攝同名電影。同年9月,成都某文化傳播公司取得四川省廣電局頒發的《攝制電影許可證》,10月,以“片名《浪漫七夕鳳求凰》、備案單位成都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編劇陳宗榮”的名義,在國家廣電總局備案立項。
2015年4月20日,由何某、北京某影視文化傳播工作室法定代表人趙某、導演李某和制片人趙某嶺帶領攝制組,到蓬安縣拍攝電影《浪漫七夕風求凰》,編劇陳宗榮出席了開機儀式。4月30日,影片拍完。其間,何某因故同攝制組發生糾紛,提前于4月29日離開攝制組。
2016年4月,山西某影視公司將早已于2013年在國家廣電總局備案立項的電影《浪漫七夕鳳求凰》,又以“片名《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備案單位山西某影視公司、編劇李某”的名義在國家廣電總局進行備案,并取得了電影公映許可證。
影片《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在第25屆中國金雞百花電影節面向國際國內公開展映,榮獲“國產新片推介”獎,并在國內眾多網絡影視播映平臺公開播映。
起訴 兩家影視公司均稱沒侵權
投入巨大精力和無數心血的勞動結晶,卻被他人據為己有,陳宗榮心潮難平。
2018年,他在沒有委托律師的情況下,自己上陣打官司維權,將北京某影視文化傳播工作室、山西某影視公司訴至南充中院。
陳宗榮表示,被告方肆意侵害自己依法對電影《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享有的署名權、著作權,使其創作心血毀于一旦,不但對其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和名譽損失,而且經濟利益也損害巨大。他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將涉案影片的編劇署名“李某”更正為“陳宗榮”,賠償經濟損失110萬元、精神損失3萬元。
面對侵權指控,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辯稱:“原告陳宗榮的作品和我公司出品的作品完全不同,我公司沒有侵權,是陳宗榮自己把他的版權出售給成都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我公司從沒直接接觸過陳宗榮的劇本,沒有和他簽訂過聘用他為編劇及其他的合同。我們的劇本來源于編劇李某,李某稱作品是他原創,并承諾承擔所有法律后果,鑒于此,我們才將電影在廣電總局進行備案審查,并在演職員表中寫明編劇為李某。廣電總局在備案時,陳宗榮的劇本已經備案,仍然能夠通過審查,由此可知我公司拍攝的劇本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禁止的內容。”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還稱,兩個劇本并沒有絲毫實質性相似之處。
被告北京某影視文化傳播工作室認為,其在參與電影《浪漫七夕風求凰》拍攝期間,與陳宗榮保持著良好的溝通和協作,從未有過關于著作權的任何異議。后期因為制作資金斷裂,工作室不再參與,是李某接過去制作,所以工作室對侵犯署名權不承擔責任。
審理 電影成片與原創劇本實質性相似
圍繞是否侵犯署名權等焦點問題,原告、被告三方展開了激烈爭辯。
審理中,南充中院對陳宗榮創作的《浪漫七夕鳳求凰》電影文學劇本的內容與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攝制的電影《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內容進行了比對,最終拍攝的電影成片和原告劇本相較,整體上故事內容一致,反映的都是當代青年男女的愛情觀,是對美好純潔愛情的歌頌,故事整體屬于輕松愉悅的輕喜劇;角色名稱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形,原告劇本中的男主角名叫賈云飛,電影成片中男主角叫高云飛,僅一字之差,次要角色中,劉昊天在劇本和電影中名字是一致的,凌雪雁和凌雪、楊柳美枝和楊柳僅細微差別;從人物關系上看,兩部作品的主角均為一對情侶,次要角色為多對情侶,均設置有一名反對主角愛情觀的父親角色;在情節設置中,均有一個愛情觀光旅行團,均有參觀蓬安周口古鎮、百牛渡江等情節。
綜合二者的整體感官和局部細節,法院認為電影成片與陳宗榮的原創劇本存在實質性相似,因此認定,該電影使用了原告陳宗榮的電影劇本。
法院還認為,原告陳宗榮對其創作發表的《浪漫七夕鳳求凰》電影文學劇本享有著作權,雖然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辯稱其出品的《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與《浪漫七夕鳳求凰》是完全不同的兩部電影,但并未提供證據證明《浪漫七夕之鳳求凰》在蓬安拍攝的過程中,李某即該部電影導演在同一時間段在蓬安還有另一部電影在進行拍攝的事實,因此,應認定2015年4月在蓬安縣拍攝的電影《浪漫七夕鳳求凰》實際就是后來發行放映的《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
雖然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辯稱,電影《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編劇李某向其出具書面承諾,承諾該劇劇本為其獨立創作,如發生版權問題由李某負責,但該承諾系李某對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的內部承諾,對外并不發生效力,因此,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作為電影《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的出品人應作為本案侵權責任承擔的主體。
被告北京某影視工作室雖然參與了案涉電影的前期拍攝工作,但該公司并非電影的實質出資方,僅承擔電影的拍攝工作,且拍攝中途退場,不應作為侵權責任承擔的主體。
2019年3月,南充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將《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影片的編劇署名“李某”更正為“陳宗榮”;被告山西某影視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賠償原告陳宗榮經濟損失5萬元,并負擔1萬元訴訟費。
日前,省高院維持了南充中院的一審判決,本判決已生效。
律師說法
署名權被侵犯該如何處理?
四川罡興律師事務所主任任靜表示,《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這里所指的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就包括作者的署名權。本案中,法院通過大量調查和細致審理,認為電影成片與陳宗榮的原創劇本存在實質性相似,因此認定該電影使用了原告陳宗榮的電影劇本,作出上述判決,維護了原創作者的合法權益。
現實生活中,如果署名權被侵犯,被侵權人可以自行調解,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導致被侵權人名譽受損的,還可以要求侵權人通過各種合法方式恢復名譽。如果侵權人不愿意調解,或者調解不成功,被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