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記者從遂寧射洪市人民法院獲悉,3月31日,射洪市法院對以徐某為首的20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的55名受害人進行集中退賠,退賠額共計764284.33元。
2011年以來,徐某在遂寧市船山區賭博場所及周邊地區向參賭人員和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高利貸牟利。2012年,因收取賭債與他人發生打斗并致一人重傷,二人輕傷。2015年,徐某為收取高利貸非法債務,先后糾集劉某等刑事前科人員、社會閑散人員,采取時刻跟隨、分組輪流看守、威脅恐嚇等手段逼債,實施違法犯罪16起,最終形成以徐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還籠絡安排八名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2017年底,徐某與他人合伙成立“遂寧勇聚車貸公司”實施按揭車不押車“套路貸”詐騙犯罪,非法占有借款人錢財。
經射洪市法院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各被告人違法所得、組織聚斂的全部財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該案受害群眾多、社會影響大。進入執行程序后,為盡快為受害群眾挽回損失,該案執行法官李俊帶領執行團隊,往返于遂寧、樂至、成都等地銀行30余次進行劃撥。經過執行干警們的不懈努力,這才將徐勇等人的銀行存款102余萬元劃撥至法院。并在第一時間對該案的被害人進行集中退賠,退賠手續一次完成,集中辦理,錢款直接匯入被害人銀行卡內,以實際行動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
“接到執行法官電話說要退賠我11萬元,我這幾天激動得晚上都睡不著覺,真是做夢都沒想到還能拿回這筆錢,太感謝法院了。。。。。。”退賠現場,一位受害人激動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