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公安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出入國(邊)境的人員,須自覺嚴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規,切莫非法出入國(邊)境,以身試法,觸碰法律高壓線。

  市民要提高警惕,切勿輕信非正常渠道的招工信息,要始終保持清醒的判斷能力,不盲目跟風、不貪圖便宜,天上不會掉餡餅,掉的都是大陷阱。

  (圖據渠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