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上的好友名叫“夏麗”,頭像呆萌,朋友圈里都是漂亮的自拍,而且二人有著相似的感情經歷,陳某聽到了自己心動的聲音。“夏麗”似乎也讀懂了陳某內心深處的渴望,今天噓寒問暖,明天給張照片。直讓陳某覺得緣分到了,“夏麗”就是我要找的女朋友。

  為討“夏麗”歡心,陳某絞盡腦汁,最后得出結論,只要“夏麗”要的我都要努力滿足。今天三五百,明天一兩千,一年內,陳某共計轉出26000余元。

  可一問到見面時間,“夏麗”就各種出狀況,陳某漸漸起了疑心,斷了與“夏麗”的經濟往來,往日體貼入微的女神“夏麗”立馬變臉,對陳某愛搭不理。陳某心灰意冷,心想:愛不在了,錢得還回來啊。于是決定讓“夏麗”還錢,但“夏麗”拒絕還錢甚至還拉黑了陳某。陳某這才恍然大悟,趕到派出所報案。

  公安機關通過對“夏麗”微信號進行調查,很快鎖定了“夏麗”的位置,到達現場后,意料不到的事發生了,女神“夏麗”居然是一名48歲大叔。

  該男子本名叫王某,當礦工時被石頭砸傷腰部,行動不便。賦閑在家,愛上網聊天,多年前,王某加了一名女性的微信好友,該女性經常在朋友圈發自拍和視頻,王某心思一動,將其發在朋友圈的生活照及視頻保存在了自己的手機內。之后將自己的微信性別設置成女,微信頭像更換為該女性照片,編造出了一個名叫“夏麗”的女性身份,以網絡戀愛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

  陳某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前幾年王某就因類似的詐騙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洪雅縣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其犯罪情節,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同時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26000余元。

  承辦法官范瑞敏提醒,網絡是一個虛擬空間,在網上交友時一定要有防范意識,時刻保持警惕,不要被花言巧語所迷惑;對于現實中未見過面,只在網上見過照片或視頻的網友不可輕信,如涉及到金錢支付時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