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隊民警在樂宜高速公路犍為南收費站開展“護旗2號”專項行動,查獲一起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稱其駕駛技術是在鄉村“自學”而成的。

  當天晚上10時許,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川LD***8”的別克小車出站時走走停停,刻意避開民警檢查的來車方向,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并要求駕駛員出示行駛證、駕駛證,而駕駛員稱未攜帶駕駛證,神情有些不自然,民警憑借工作經驗判斷其駕駛資格可能存在問題,隨后通過該駕駛員茍某的身份證號碼查詢證實,茍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行為系無證駕駛機動車。

  在事實面前,茍某承認了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事實。經詢問了解,茍某從事茶葉買賣生意,平時忙于生意沒時間去駕校報名考試,便在鄉村練車,“自學”駕駛。當天,茍某剛談妥一單茶葉生意,準備由犍為北收費站上高速回峨眉,沒想到走錯路,就在犍為南收費站下高速掉頭準備重新上高速,沒想到剛下高速即被查處。茍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懊悔不已。

  據了解,民警對茍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扣留機動車。茍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記者:羅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