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合同詐騙

  一審獲刑10年

  接到報警后,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介福路派出所馬上成立專案組,并向船山分局匯報情況,開會研判案情。2019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唐某落網。

  落網后,唐某拒不承認自己詐騙,稱自己只是欠了錢,并向民警交待了購買酒的供貨商。但是,民警通過唐某提供的名字,多方查證,始終找不到他所說的供貨商。

  “在抓獲犯罪嫌疑人唐某后,我們開始偵破,但由于案件涉及到的賬戶很多,人很多,難度比較大。再加上唐某拒不配合,就給我們破案增加了難度。”杜高峰說。

  通過大量的調查核實,民警發現,唐某在取得預付貨款后拒不發貨,亦不返還貨款,將余某某部分款項用于玩樂,還購買了兩輛車,在抓獲前夕,又將兩輛車賣出去,轉移財產。另外,唐某把劉某的50萬元款項直接打給任某某,用作工程入股。

  唐某落網后,公安機關立即啟動追贓程序,通過民警的不斷努力,最終,民警幫忙追回了近百萬元貨款。

  “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案件事實清楚,雖然一波三折,但經過民警的不懈努力,終于將唐某繩之以法。”據介紹,今年4月初,船山區人民法院對唐某進行了一審宣判,因涉嫌合同詐騙,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騙子的套路五花八門,面對從天而降的“餡餅”,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涉及大額交易更要多方核實,防止掉入“陷阱”。

  (全媒體記者 賀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