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唐某偽裝成老板,謊稱自己有關系,可以低價購買到五糧液,成功忽悠了受害人余某某、劉某,騙走160多萬元。期間,唐某一直以低價給余某某、劉某供貨,但收到100萬元的貨款,卻只提供80萬元左右的貨,并借此平復差價。最終,唐某還是露出馬腳。
日前,因涉嫌伙同詐騙,唐某被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介福路派出所民警抓獲,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詐騙的錢款,也被追回了百萬余元。
高價酒低價賣
無業男“套路”引人入局
2019年4月,受害人余某某在一次聚會上經過老同學介紹,認識了犯罪嫌疑人唐某。在知道余某某在成都經營一家賣酒的商貿店后,無業男子唐某就稱自己“有關系”,可以在五糧液廠家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買五糧液。
“他是我同學的親表弟,又帶我們參加五糧液的品鑒會,當場提了幾件酒,而且驗明是真酒,所以就相信他真的有關系。”受害人余某某告訴記者。
品鑒會后,余某某很快就與唐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為了繼續得到余某某的信任,唐某在遂寧、宜賓多地高價收酒,然后以低于賣價688元每瓶的價格賣給余某某。余某某拿到貨,檢驗為真酒后,就完全相信了唐某,以后長期大量地在唐某處購買酒。
“余某某這邊銷量很好,所以需求就很大。因為來往交易頻繁,所以唐某就先收款,然后買一部分酒發給余某某,欠一部分酒不發貨。這就導致余某某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只是以為自己要貨量太大,唐某一時供不上。”辦案民警杜高峰介紹說。
不久,另一位受害人劉某出現。劉某是唐某妻子的表弟,在聽說自己的表姐夫有這樣的渠道后,就希望能買一些酒,于是將50萬元的貨款打給了唐某指定的賬戶里。
但畢竟是虧本的買賣,隨著購買量不斷增大,唐某逐漸感覺到高買低賣入不敷出。
在遲遲得不到貨后,劉某從成都趕車來到遂寧,找到唐某詢問此事。恰好此時,余某某也因為貨的事和唐某在一起。唐某為了搪塞劉某,說即將到一批貨,會優先給劉某,此時在一旁的余某某認為,自己的貨還未給清,應該先給自己。隨后,余某某便與唐某發生爭執,唐某見事情敗露就開車離開。余某某與劉某在互相了解情況后,發現不對勁,就報警處理。至此,唐某也終于露出了“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