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宋瑞琦)近日,有網友在海棠社區“民意上傳”中詢問,電動車上路是否需要駕駛證,要怎么辦理相關手續。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據了解,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將電動車分為兩類:一類為電動兩輪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駕駛車輛需要駕駛證件;另一類為電動兩輪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駕駛車輛不需要駕駛證件。
如何區分電動兩輪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自行車呢?
交警部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電動兩輪自行車要符合下列要求:a)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b)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c) 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 km/hs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 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d) 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 kg;e) 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 V;f) 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在此標準以外的均為電動兩輪摩托車,所以,請廣大市民在購買電動車時向銷售商家詳細了解性能指標,確定自己所購買的屬于電動兩輪摩托車還是電動兩輪自行車。
那么,電動兩輪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自行車分別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才能上路行駛呢?
交警部門表示,電動兩輪摩托車按照機動車管理,需要持(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等,前往當地車管辦證大廳注冊登記上牌。同時,駕駛人須按程序獲得并持有相符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電動兩輪自行車則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需要持(一)非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購車發票或車輛進出口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三)車輛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四)車架號拓印膜;(五)需辦理牌證的車輛,前往當地車管辦證大廳注冊登記上牌,但駕駛人無需持有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