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4月25日電 (李強強)據四川省醫保局網站消息,4月23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曝光10起欺詐騙保案。

  1、宜賓市定點醫藥機構員工聶某、醫藥代表李某通過偽造、篡改處方欺詐騙保案

  宜賓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實名舉報線索調查,發現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醫藥代表李某通過偽造處方箋的方式,冒用病人楊某名義在宜賓康貝大藥房購買奧希替尼5盒銷售給他人,涉及醫保金額共計67047元,其中已報銷13425.75元,未報銷53621.25元。同時發現,醫藥代表李某伙同該藥房員工聶某在2019年度,另偽造處方66份,篡改處方34份,涉及67人100人次,涉及報銷醫保基金280166.39元。醫療保障局已按相關規定,拒付醫保基金53621.25元,追回醫保基金293592.14元,并收繳違約金694426.78元。

  2、自貢市貢井區參保人梁某利用“假票據”欺詐騙保案

  自貢市醫療保障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發現貢井區五寶鎮參保人梁某,于2017年1月-2019年12月在成都市第十一人民醫院先后住院腎透析33次,相關住院費用以成都市職工醫保參保人身份由成都市醫保局網上直接結算。后梁某偽造票據,將相關住院費用在自貢市貢井區醫保局再次進行手工報銷,涉案金額共計333978.55元。貢井區醫療保障局已將案件線索移交貢井區公安分局立案調查。

  3、德陽市中江康養醫院通過串換、虛曾項目欺詐騙保案

  德陽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實名舉報線索調查,發現中江康養醫院在收治基本醫療參保人員過程中,存在偽造醫療文書、串換診療項目、虛增診療次數等違法違規行為,自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7月25日,涉及金額即達74.55萬元。該院及其部分工作人員騙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嚴重損害群眾利益,且數額較大,當地醫療保障部門已追回醫保基金74.55萬元,扣減履約保證金13.37萬元,并解除醫保服務協議。將有關線索移交中江縣公安局偵查。

  4、廣安市興平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鄧某通過偽造票據欺詐騙保案

  廣安市醫療保障局根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興平鎮衛生院醫保經辦人鄧某偽造資料冒領特殊門診補助138筆,涉及67人次,私自虛報領取特殊門診補助71317.33元。當地醫保行政部門已追回騙取資金,當地紀委監察機關對鄧某做出開除公職處理。

  5、雅安市天全縣人民醫院工作人員朱某通過篡改票據欺詐騙保案

  雅安市天全縣醫療保障局根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天全縣人民醫院收費室門診收費員朱某,在經辦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報賬業務時,針對門診就醫不報賬交現金的自費病人,在收到現金后,將其就診信息篡換成其他參加居民醫保且門診統籌尚有余額的患者信息進行醫保報賬,并根據報賬金額,從收取的門診自費病人現金中抽取相應額度據為己有,2020年5月,天全縣監察委員會對天全縣人民醫院原收費員朱某某涉嫌職務違法問題立案調查,截至目前已查實并追回基金14990.00元。

  6、宜賓市珙縣洞底鎮村民黃某通過隱瞞第三方責任人欺詐騙保案

  珙縣醫療保障局根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村民黃某,因家庭糾紛,被女婿劉某用木棍毆打致下肢骨折,至珙縣人民醫院就醫,就醫時謊報為不慎摔傷,騙取醫療保險1萬余元。該醫療費用應由第三方責任人負擔,不屬于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當地醫保部門責令其全額退款,黃某拒絕退款。本案已于2020年3月2日移交珙縣公安局進一步調查處理。

  7、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楊某偽造住院資料欺詐騙保案

  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審核異地大額醫療費用,發現參保人楊某之女李某,在2018年至2019年間,分5次把社保卡交由“醫托”偽造異地住院資料,騙取醫保基金33萬余元,其中,5萬余元作為好處費交給“醫托”。當地醫保部門已全部追回33萬元醫保基金,并將相關線索移送縣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立案偵辦。

  8、成都市參保人魏某、曹某冒用醫保憑證欺詐騙保案

  成都市都江堰市醫保局根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曹某冒名繼父魏某,利用魏某社保卡于2020年2月13日至3月14日在都江堰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醫保報銷12979.65元;2020年3月17日在都江堰杰琳康復醫院進行血透治療至今,因門特治療未到期,未結算費用。曹某冒用繼父魏某某社保卡實際騙取醫保基金12979.65元。成都市都江堰市醫保局已追回違規費用12979.65元,并要求醫院支付3倍違約金38938.95元。2020年12月22日對曹某作出行政處罰:1。處騙取金額二倍罰款即25959.3元;2。暫停曹某十二個月醫療費用聯網結算。

  9、雅安市參保人張某通過偽造檢測報告欺詐騙保案

  雅安市醫保局組織對全市所有申報高值抗癌藥品待遇的基因檢測報告進行核查時,發現天全縣參保人張某從2019年9月23日-2020年2月28日,涉嫌利用偽造的基因檢測報告申請備案使用單行支付藥品奧希替尼,涉及藥品總費用107,100.00元,其中醫保基金支付費用95,897.90元。在天全縣醫保局正在核查期間,涉案人員又于3月30日、4月27日兩次申報報銷奧希替尼藥品費用共計30,600.00元,被經辦機構拒付。天全縣醫保局依法追回張某涉嫌騙取的醫保基金95,897.90元。該案于2020年6月5日移交天全縣公安局依法查處。天全縣公安機關于6月8日立為刑事案件偵辦。

  10、阿壩州黑水縣村民尕某隱瞞第三方責任人欺詐騙保案

  黑水縣醫保局根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黑水縣扎窩鄉某村書記尕某,承包飲水水渠工程后雇傭嘎某為其施工,施工中嘎某受傷入院治療,尕某某為傷者嘎某辦理入院治療、申請醫保報銷時不如實填寫外傷登記表,存在偽造文書,隱瞞事實,以及將不應由醫保支付的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的行為。合計報銷49205.88元。于2020年5月12日將相關材料移交縣公安局處理,黑水縣公安局已對其立案偵查。2020年11月17日黑水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嘎某犯詐騙罪,黑水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嘎某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判決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