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記者從遂寧市委組織部獲悉,日前遂寧市委組織部等5部門對《遂寧市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制發了《遂寧市本級人才公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根據“新人才十條”和“人才安居工程實施辦法”,對遂寧市本級人才公寓申請對象及申請條件等進一步規范完善,明確3類高層次人才可申請免費入住人才公寓。

  經組織認定且在遂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人才公寓

  遂寧市本級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申報入住?《辦法》首先對此進行了明確。

  具體來看,申請遂寧市本級人才公寓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原則上為近三年新引進的且經組織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遂寧主城區內(含船山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無自有產權住房及保障性住房;若父母(包括夫妻雙方父母)在遂寧主城區,家庭人均產權及保障住房不足25㎡。

  人才公寓如何申報?遂寧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集中申報為主、分散申報為輔”的原則推進市本級人才公寓申報工作。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根據人才公寓申報通知進行集中申報,在集中申報時間節點之外來遂寧的人才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分散申報。

  遂寧市委組織部將根據申請對象人才層次、到遂時間、現實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價排位安排相應住房。“若因房源不足導致部分符合條件的人才未能申請到人才公寓的,按照《遂寧市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新十條措施》有關規定享受人才租房補貼。”

  首次申報免費入住,租期最長不超過5年

  人才公寓可以住多久?租金怎么收取?《辦法》明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人員免費租期為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人員免費租期為2年;“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免費租期為1年(從簽訂租房合同之日算起)。租期最長不超過3年。

  “租期滿后申請人仍無能力購房的,可重新申請,原則上續租期1年,最長不超過2年。”該負責人說,首次申報人才公寓是免費入住,續租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續租期間租金按周邊同類房屋租金的40%收取,租期內的物管費、水電氣等其他費用,由申請人本人承擔并按規定如期交納。

  人才公寓實行嚴格的“進出機制”。《辦法》明確,入住人因工作關系調離原單位且不在市級或市屬單位,或已在市內購有住房,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主動申請退房并在一個月內搬離。同時,若存在在市內購有住房瞞報,已購住房或調離單位未按要求告知,轉租、轉借或改變住房用途,承租人連續三個月不居住,破壞公物情節嚴重等情形的將被要求立即搬離并納入個人誠信檔案且不再享受有關人才政策。

  “對弄虛作假騙取分配資格或租房補貼的單位和個人,我們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該負責人說。

  據了解,遂寧市各縣(市、區)、市直園區也在加快本地人才公寓建設或已投入使用,主要保障引進到縣(市、區)、市直園區的高層次人才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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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寧市可申請市本級人才公寓的三類高層次人才

  A類: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含醫院、學校、國有企業)通過“遂州英才工程”或自主引進的,且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證頒發急需緊缺人才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職稱的高層次人才。

  B類:獲得市級及以上稱號的專家人才、通過市校(院、企)合作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含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C類:市本級急需緊缺專業選調生、通過“遂州英才工程”引進到市級重點產業企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生。

  (遂寧觀察 鄒霞)